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7〕11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
改革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是学校深入推进五大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引导师生进一步认识专业核心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促进学生专业核心知识学习和核心能力培养的重要手段。为此,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范围
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其中已立项的专业核心课程除外)
(二)课程负责人资格条件
须具备该门课程3年以上执教经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同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连续3年学生评教在85分以上,且没有作为课程负责人主持建设的未结项的专业核心课程。
(三)课程团队组建
课程建设与改革前应组建课程团队,要求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应为执教相同或相近课程的教师,且能保证全程参与课程建设与改革活动。
二、课程建设与改革要求
要充分认识专业核心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将专业认证标准中对课程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新一轮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从教学资料、课程教学(包括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评价方式等环节重构课程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
(一)教学资料
教学资料是实施课程建设与改革的重要基础。因此,课程团队要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积极开发课程标准、教案、PPT、微课,编写特色应用型教材(讲义),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努力实现课程建设要素的全覆盖。同时鼓励教师对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实施效果进行总结提炼,申报教学成果奖,建设精品开放课程,进一步展示课程建设与改革成效。
(二)教学内容
结合行业特点、职业能力基本要求以及课程前后逻辑关系,按照“强实用、强应用、强效用”的原则,精心选择教学内容;鼓励将教师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积极将企业文化、专业技术、行业标准纳入教学内容,开发应用型特色校本教材(讲义)。
(三)教学方式和手段
1.选用适宜的教学方式。根据课程的定位和性质,有针对性地选取问题导向、项目引领、任务驱动、案例教学、分组讨论、角色扮演、专题讲座、讨论辩论、模拟教学、现场教学、翻转课堂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方法,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良好氛围。
2.安排恰当的教学手段。根据专业和教学对象特点选择最优策略,合理安排使用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手段。
(四)考核评价方式
1.集中研讨,科学编制考核标准。结合专业认证对课程建设的要求,编制科学、规范的课程考核标准,考核标准由课程团队集中研讨编制,包含过程考核和期末集中考核的目标、内容、形式、成绩分析要求等。
2.强化能力,过程考核多元化。专业核心课程的过程考核以实践和应用能力考核为主线,可根据课程特点采取操作考核、项目训练、口试、作品评价、撰写调查报告、课程论文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课外阅读、实践、训练等方面的考核。
3.强调规范,期末考试集中统一。为确保专业核心课程质量检测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期末考试以集中统一安排为主,其考核形式可选取试卷(闭卷、开卷)、课程论文、课程报告、作品设计(制作)等,具体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行确定。
在建设周期内,课程团队的集中研讨不得低于5次,且有详细的研讨记录。
三、建设经费及验收要求
为了保证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效果,自2016年以来的所有立项建设的专业核心课程均采取先建设后资助、分层递进的方式,具体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建设周期不超过1.5年):对于建设期满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教学部受理,并组织结项验收和评审。申请结项需提供的成果或资源包括:课程标准、教案、PPT、试题库以及其他能说明建设与改革效果的材料。
根据结项验收和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金额,其中评定为“优秀”的,给予资助经费8000元,评定为“良好”的,给予资助经费6000元,评定为“合格”的,给予资助经费4000元。对于评定为“不合格”的,二级学院要督促和指导课程负责人继续推进该课程建设,直至“合格”。除此之外,其结项验收结果还将作为二级学院年度目标中相应指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于未立项的专业核心课程,其课程负责人及其课程团队亦可按照建设要求开展课程建设与改革,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结项。
第二层次(建设周期不超过1.5年):对于在第一层次结项验收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的课程,其课程负责人可申请进入第二层次。进入该层次的课程负责人,需要进一步凝练和推广课程建设与改革成效:一是进行微课、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和推广,并做好课程的运行和管理,为申报市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打下基础;二是进行特色应用型教材开发,并对课程建设与改革实施效果进行总结提炼,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对于进入第二层次的课程,在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特色应用型教材开发等需要先期支付经费的项目时,学校将根据建设与改革要求,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按需给予。
四、材料提交
本次申报主要针对第一层次,课程负责人应填写《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任务书》(附件1),并于10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点前上传至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登录路径:学校主页-登录(一卡通信息登录)-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经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学院教学办。学院教学办填写《重庆文理学院2017年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1255658@qq.com,纸质版经学院盖章后,连同任务书纸质版于10月19日(星期四)中午12点前统一交恪勤楼217。
联系人:陈本炎、宋红梅,联系电话:49891737
五、其他
(一)学校对开展改革的专业核心课程进行立项建设,以下两种情况计一门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1.同一专业、同一名称课程分别安排在不同学期的;
2.同一课程名称,安排在不同专业的。
(二)学校将在课程建设与改革优秀的课程中遴选出示范课程予以奖励,并在教改项目申报、校外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所有立项的专业核心课程在结项时,教学部将针对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证,验证方式包括教学示范课、建设成效与经验汇报、教学改革成果展等,以充分发挥改革示范引领作用。
(四)重点支持市级重点学科支撑专业、市级特色专业(群)、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申硕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五)对于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发的专业核心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六)各二级学院要对照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立项建设与改革情况一览表,树立竞争意识、标杆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规划、积极组织,落实做细该项工作,推动五大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任务书
2.重庆文理学院2017年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
申报情况汇总表
3.重庆文理学院专业核心课程(2015版)立项建设
与改革情况一览表
教学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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